海南省沉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做好“六棵树”文章,充分发挥海南省沉香主产区优势,挖掘海南沉香的优异特性,不断提升规模、产能和品牌影响力,推动海南省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海南省沉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海南省新增沉香种植面积超过2万亩,种植总面积达到17万亩以上,新增人工结香面积超过2万亩,建设3-5个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优良种苗繁育基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沉香年产量达500吨,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培育发展3-5家集种植、加工、贸易为一体的沉香龙头企业,年均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积极推动1家沉香行业企业上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沉香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优良沉香母树种质资源清查登记,设立优良沉香种质母树园和种质采穗圃。以科研单位为依托,建立完善沉香种质资源库,加大优良品种选育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生长快、易结香、产量高、抗虫害、品质优的沉香新品种,逐步提高沉香种植的良种化率。建设5个左右沉香良种繁育基地,年繁育优质种苗200万株以上。

(二)扩大沉香种植面积和产能。优化沉香种植布局,推广良种良法栽培。引导沉香种植从分散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优先发展海口、儋州、屯昌、琼中、澄迈、临高等市县传统优势产区。支持依法依规有序利用现有林地中疏林地、采伐迹地等发展沉香种植和通过低质低效林改造的方式,将低质低效林分更新改造为沉香林。培育和发展一批沉香种植合作社,鼓励连片种植,新增建设10个左右沉香规模化种植基地,鼓励推广“企业+科研所+农户”联农带农合作模式,提高结香效率,切实将沉香产业打造成为乡村振兴重要产业。

(三)引进和培育扶持沉香龙头企业。支持海口、儋州、屯昌、琼中、澄迈、临高等市县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沉香原料加工、香料制作、高端康养产品等加工基地,集沉香种植、生产加工、展览展示、文化体验、研学教育、生态休闲等功能于一体,打造沉香产业发展集群,推动沉香育苗、种植、加工、经营和贸易专业化,形成沉香种植、加工和服务全产业链发展。扶持现有沉香发展龙头企业,新建和改建3条左右沉香原料加工、香料制作与饮片炮制生产线,努力打造国际沉香加工基地。依托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开展沉香品种大宗交易。支持龙头企业与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接,加大“互联网+”购销信息平台建设和使用力度,通过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型互联网营销模式,打造沉香产品直播基地和网红产品,扩大优质沉香产品网上销售份额。

(四)打造海南沉香特色品牌。宣传使用好“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沉香企业提供技术运用和综合服务指导,擦亮地理标志“金字招牌”,壮大使用“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规模,提高海南沉香品牌影响力。强化海南沉香宣传推介力度,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消博会、沉香花梨国际大会、广西(南宁)世界林木业大会、中国(东莞)国际沉香文化产业博览会等省内外展会,讲好海南沉香品牌故事,推动更多海南沉香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五)鼓励沉香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沉香龙头企业从传统的育苗、种植、加工向科普教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于一体多元化融合发展。以文旅融合为重点,深挖沉香丰富的文化内涵,大力发展沉香文化生态游和特色旅游。

(六)加强沉香产业统计管理。指导市县加强沉香产业统计,完善沉香产业统计口径。以市县林业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做好沉香种植面积、品种结构、产量本底调查,常态化掌握市场主体、加工、产值、贸易等基础数据,分级采集,逐级上报。利用海南林业资源一张图对沉香种植基地进行矢量化落地上图。

(七)加强沉香关键技术科技创新。依托科研单位,重点围绕沉香树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高效结香技术、快速鉴定技术、精深加工及产品开发、药用功效验证和挖掘、沉香树综合开发利用等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持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力争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制白木香新品种保护DUS测试指南,制定白木香品种DNA分子鉴定标准。

(八)加强市场环境建设。推动海南省沉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行,支持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建立一套涵盖种质评价、分子鉴定、种子种苗质量、种植规范、产品检测、真伪鉴别、质量检测等全产业链的沉香标准。依托现有科研机构和条件,推动建设有沉香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配套完善检测设施设备,加强药用沉香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在沉香交易商贸重点区域设立鉴定窗口。支持企业开展沉香生产溯源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查。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沉香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打击掺杂造假不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会同省科技厅等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产业指导和服务力度,定期了解沉香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沉香企业排忧解难,形成全链条服务的闭环工作机制。沉香协会组织要利用自身优势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充分发挥产业协会联通政企、整合业内资源和协调带动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加大政策支持。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支持沉香生产经营主体采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沉香企业用好《关于加强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促进乡村振兴若干措施》,加强用地生产指导服务,为企业人工种植沉香办理林间道路交通、防火通道等提供政策服务便利,依法支持符合林地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范围和标准的沉香产业发展项目按照直服设施建设审批,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支持沉香良种良苗补贴激励政策。鼓励探索开展沉香保险试点。加强沉香种植地林权不动产证办理,做好沉香林木采伐办证指导服务。加强指导企业办理沉香进出口业务,会同海关探索沉香进出口管理措施,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把海南打造成全国重要的沉香贸易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支持企业用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关于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琼金发〔2023〕1号),对接金融机构争取对沉香产业的信贷投放,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基地建设。

(十一)加强科技支撑。鼓励科研院校和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合作项目。对符合林业科技示范推广的项目,将从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上予以支持。加强种植户技术培训,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探索推动构建沉香产业技术体系,开展沉香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提升沉香产业科技创新能力。

(十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网络直播、会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品牌宣传活动,讲好海南沉香故事。支持与国内外企业、单位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海南沉香的影响力。

本文来源:海南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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